在房屋的過戶方式中,買賣、繼承和贈與是常見的三種方式。
今天我們來講講住宅的繼承和贈與應繳納的稅費。
需要說明的是,我們這里提到的房屋指的是住宅,不包括公寓、店鋪等。
PART 1:繼承
繼承涉及的稅費情況,很簡單。
不過,需要事先搞清楚2組概念:
第一組: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、房屋權屬的,契稅、增值稅及附加、個稅都免征。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第二組: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。
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的區(qū)別是——
過世后,有遺囑明確了房屋繼承人的,即為遺囑繼承。繼承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,也可以是非法定繼承人,以遺囑為準。
如果沒有留遺囑,就按照法定繼承辦理。繼承人只限上面說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需要注意的是,法定繼承情形下,分順位:
繼承人分兩個繼承順位:第一順位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第二順位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繼承方式有兩種,一是遺囑繼承,二是法定繼承,如果沒有留有遺囑,就按照法定繼承辦理。
這2組概念解釋清楚,下面就來具體說繼承涉及的稅費。
非法定繼承人根據(jù)遺囑繼承土地、房屋權屬的,屬于受贈行為,按3%的稅率征收契稅,其他稅費免征。
繼承申報,需要有繼承公證書,以明確房子繼承人是哪一個或哪幾個,如果是多人繼承人的話,還要明確每位繼承人的權屬份額是多少。這意味著,通過繼承方式來獲得房子,需要交一筆公證費。
PART 2:贈與
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(chǎn)無償給予受贈人,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。房產(chǎn)贈與分特定關系人贈與和非特定關系人贈與兩種情況。其中,特定關系人指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、兄弟姐妹。特定關系人和非特定關系人的區(qū)別,也就是俗稱的直系親屬、非直系親屬的區(qū)別。
下面說房屋贈與涉及的稅費。
涉及贈與人的稅費,主要有增值稅及附加、個人所得稅、印花稅;涉及受贈人的稅費,主要有契稅、個人所得稅、印花稅。所有稅費,均由稅務機關參照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征收。
如果贈與給特定關系人,贈與人免征增值稅及附加、個人所得稅,僅需要繳納核定價格0.05%的印花稅(2019年1月1日起,對小規(guī)模納稅人按50%幅度減征印花稅,即只需繳納0.025%的印花稅)。
如果贈與給非特定關系人,房屋購入未滿兩年的,贈與人需要繳納核定價格5.6%的增值稅及附加,已滿兩年的免征。因為是無償贈與,因此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。印花稅仍需繳納。(2019年1月1日起,對小規(guī)模納稅人按50%幅度減征城建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印花稅,這樣算下來,贈與人只需繳0.025%的印花稅,如需繳增值稅及附加,稅率為5.3%。)
無論受贈人是否為特定關系人,均需繳納契稅,契稅的稅率為核定價格的3%。
個人所得稅方面,三種贈與情形不征收個人所得稅:一是無償贈與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、兄弟姐妹;二是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(yǎng)或贍養(yǎng)義務的撫養(yǎng)人或贍養(yǎng)人;三是房屋產(chǎn)權所有人死亡,依法取得房屋產(chǎn)權的法定繼承人、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。
也就是說,上面三種情況下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。例如,父母將房子贈與子女,子女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。
如果不屬于上面三種情況,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,具體計算方法為:核定價格減去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,按20%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注:從2019年1月1 日起,對小規(guī)模納稅人按50%幅度減征城建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印花稅。這樣算下來,贈與人只需繳0.025%的印花稅;如需繳增值稅及附加,稅率為5.3%。
下面這兩張表格看下,可能會清醒一點?提前預警:接下來一部分的內(nèi)容,更燒腦!
直系親屬贈與簡明稅率表
非直系親屬贈與簡明稅率表
PART 3:受贈的房屋再出售,怎樣繳稅?
出售受贈的房屋涉及增值稅及附加、個人所得稅。
個人出售無償受贈的房產(chǎn),房產(chǎn)取得時間是增值稅減免優(yōu)惠政策的關鍵所在。在寧波,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時,按照5%的稅率全額征收增值稅;滿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,則免征增值稅。
個人無償受贈房屋的增值稅計稅時間怎么算?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個人通過繼承、遺囑、離婚、贍養(yǎng)關系和直系親屬贈與方式取得的住房,對外銷售時,該住房的購房時間按照發(fā)生受贈、繼承、離婚財產(chǎn)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。
簡單而言,受贈人與贈與人為特定關系人的,該住房再出售時,購房時間按照受贈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。
舉個例子,父母2014年1月買了一套房屋,2017年5月將房屋贈與女兒。女兒在2017年9月將房子出售。從2014年1月購房到2017年9月賣房,持有時間滿兩年,免征增值稅及附加。
如果受贈人和贈與人為非特定關系人,則住房的購房時間,按照發(fā)生受贈行為發(fā)生后新的不動產(chǎn)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確定(孰先原則)。
在上面這個例子中,假設是舅舅把房子贈與給了外甥,外甥再出售時,那購房時間就按2017年5月起算。
個人所得稅
出售受贈房產(chǎn)的個人所得稅,應扣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。具體來說,受贈人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應為:出售受贈房屋的收入減去原贈與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,再減去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,剩下部分的20%來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假設一套住房,父母贈與給子女,當初父母買入價是100萬元,子女受贈時繳了3萬元契稅,子女賣房所得200萬元(出售時已滿兩年),需繳納個稅為(200-100-100×3%)×20%,即19.4萬元(印花稅因為金額小,這里忽略不計)。
法定繼承人繼承的住房再售出,因為繼承時免征契稅,因此,個人所得稅應為差額的20%,(200-100)×20%,即20萬元。
購買這類繼承、贈與的住房,買方繳稅情況跟買普通二手房一樣,即繳納契稅即可。具體的契稅征收政策為: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房、第二套房,按成交價格(不含增值稅)的1%繳納;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,按1.5%繳納;90平方米以上第二套房,按2%繳納;第三套及以上,不論面積,均按照3%繳納。
PART 4:比較比較
現(xiàn)實情況中,繼承、贈與的行為,很少發(fā)生在非直系親屬之間。所以最后,我們以一個例子來比較直系親屬間買賣、繼承、贈與三種方式分別需要繳納的稅費(忽略印花稅、登記費、公證費、中介費等)。
舉個例子
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,登記在父親名下、也是父母唯一住房,父親于2014年1月購入,購入時總價100萬元,現(xiàn)在市價約200萬元,要轉給女兒。女兒已成家,家庭有一套房。贈與完成后滿兩年,女兒再賣掉這套住房,售價240萬元。
買賣的話,女兒要按200萬元價格繳1%的契稅,即2萬元;因為購入已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住房,父親不用繳納增值稅及附加、個稅??偠愘M就是2萬元。
繼承的話(假設為法定繼承且繼承人就女兒一人),沒有任何稅費,但要付6300元的公證費。
贈與的話,父親不用繳稅,女兒要繳核定價200萬元3%的契稅即6萬元。總稅費是6萬元。
女兒兩年后再賣掉這套房子——
如是以買賣形式取得的,因已滿2年,免征增值稅及附加,但因未滿5年,需繳納1%的個稅,即240×1%=2.4萬元。
如是以繼承方式取得,按規(guī)定,女兒應繳納個稅為(240-100)×20%=28萬元。增值稅及附加因滿2年免征。
如是以贈與方式取得,按規(guī)定,女兒應繳納個稅為(240-100-200×3%)×20%=26.8萬元。增值稅及附加因滿兩年免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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